之所以相信这一点,根据之一来自《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我问:“违背这条诫命有罪吗?”那人回答:“有。”
所以,我郑重地得出这个结论:若不以荣耀神为目的,无论是吃、是喝,还是做任何事,都是罪。换句话说,罪不仅仅是指杀人、偷盗等伤害人的事,罪是指你在处理日常工作、日常生活的那些事时,将上帝置之度外,也是指你一切事的时候,目的都不是荣耀上帝。
一个不信上帝的人能够为了荣耀神而做点什么吗?不能。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事情就都是最。这就是我在文章开篇说到的:人在救恩之外的一切行为,在道德上都是败坏的。
你们中间有人因此问了一个实际的问题:那么,我们怎么做到“或吃或喝都为荣耀神而行”?比如,早餐时喝橙汁怎么荣耀神?
我在《提摩太前书》4章3-5节找到一个答案:“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荤),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祷,成为圣洁了。”
橙汁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不信的人喝橙汁,不可能是为了成就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什么?就是让人在喝橙汁的时候,借着无伪的信心,真诚地感谢神。
信神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这就是他们荣耀神的方式。信的人喝橙汁时,这橙汁“因神的道和人的祈祷,成为圣洁了”。神的道告诉我们,橙汁,甚至我们喝橙汁的力量,都是神无价的恩赐(林前4:7;彼前4:11),祈祷则是我们由心发出感恩的谦卑回应。信这道中的真理,并在祈祷中献上感恩,我们便可以在喝橙汁的时候荣耀神。
另一种方式是带着爱心去喝。比如,不要一味坚持要求别人过分的帮助。这个教导出自《哥林多前书》10章33节中:“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哥林多前书》11章1节又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我们做任何事,包括喝橙汁,都可以带着这样的目的和盼望――让众人得益处,叫他们得救。
赞美神!因他的恩典,已经使我们凡信他的人摆脱了完全的败坏。让我们无论做什么,或吃或喝,都为荣耀我们伟大的神而行。
渴慕神来充满我的整个生命的,
约翰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