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弗 1:7 我们的赎价(2)(提姆·凯勒)

《生命的福音》讲义

从外到内的救恩(神的作为)

我们的赎价(2

 

 

亲爱的听众朋友,您好;弟兄姊妹,主内平安,今天我们会继续探讨“从外到内的救恩”(神的作为)”这个系列。今天我们会讨论“我们的赎罪”第二部分这个主题。

 

我们来看以弗所书 1 章 7 节,我会读出这一节经文。我们在这个节目和接下来的两个节目中,都会查考这一节经文,以确保我们清楚明白这节经文的属灵含义。

 

以弗所书 1 章 7 节这样记载: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

 

你知道这是一节既丰富又美妙的经文。这节经文实在太丰富、太美妙,以致我们无法一次就完全理解它的含义。

 

“救赎”是什么?

 

在上两个节目中,我们讨论过这节经文开首的几个字——“我们藉这爱子”。我们看到在基督信仰中,一切赎罪、一切拯救都是藉着基督耶稣,而不是靠我们自己。今天,我将会花一点时间去探讨“救赎”这个词。经文说:“我们藉这爱子得蒙救赎”。 “救赎”是一个相当普通的词语,然而,它是基督徒能够认知和拥有的一个最宝贵的词语。救赎是“蒙拯救,罪得赦免”的意思。

 

在之前的节目中,我稍微提到《奇幻城市》(The Fisher King)这部美国电影。《奇幻城市》是关于一个电台清谈节目主持人的故事。故事讲述有一个情绪不稳定的人打电话到那个清谈节目中,因为节目主持人的言论刺激了那个人,于是那个人挂了电话后便带着枪,到一家饭店里射杀了很多人。这个故事描述那个节目主持人如何处理他的罪疚。

 

这部电影挺有趣,非常好看。戏中的节目主持人是由美国著名演员杰夫‧布里奇(Jeff Bridges)饰演的,他在戏中说道:“我真的希望可以交罚款,然后回家去。”可是,他得不到宽恕,也无法赎罪。整部电影讲述他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因为妻子被杀,一生就此被毁掉了。那个男人的妻子被杀,正是因为那个节目主持人的轻率言论所引致的。那个节目主持人设法帮助那个男人重整生命。在这个过程中,他拯救了另一个人的生命。最终故事结局圆满,皆大欢喜,因为那个节目主持人得到救赎了。他付了自己的赎价,除去自己的罪疚。他已经为自己赎罪,这一点显而易见,因为电影结局圆满,皆大欢喜。这就是美国好莱坞电影中所描述的救赎。我们可以靠着运气而为自己赎罪──或许有一天我们正好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又或者碰巧闯入一个人的家里,无意地发现一个人正企图自杀,于是救了他一命。这样,我就得到救赎了。这是好莱坞式的救赎。

 

至于文学作品方面,我猜想因为作家不用担心票房问题,所以他们可以写实一点,像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e)一样。莎士比亚有一出著名的戏剧,名叫《麦克白》(Macbeth)。剧中有一段很精彩的情节,描述麦克白夫人因为协助丈夫杀人而充满罪疚。

 

那罪疚感使她精神崩溃了。她看着自己双手的时候,总是看到手上血迹斑斑。她说:“走!可恶的污迹!……所有阿拉伯香料也无法使这双小手散发香气。”麦克白看着他的妻子,然后跟医生说了以下这段精彩的台词:

 

“唉,难道你不能从她记忆中拔去内心深处的忧伤,用一些能使人忘记一切又甘甜芳香的灵丹妙药来洁净她的内心,挪去一直重压她心头的危险东西吗?”

 

如果我放胆这样做的话,这篇讲道的题目应该叫做《使人忘记一切的灵丹妙药》。那正是麦克白想要的东西。我们可以做什么使自己得到赦免呢?医生转身对麦克白说:“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医治这种病。还是要病人设法自救。”

 

你们经常会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这样的描述。美国著名小说家福克纳(Faulkner)有一部小说名叫《修女安魂曲》(Requiem for a Nun)。小说中有一名出身低微的黑人保姆,名叫南茜,她多年前曾在美国南部一个显赫家庭当保姆。在小说的结尾,故事情节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大逆转。这个黑人妇女因她所犯的罪而被定罪——她被判谋杀罪。虽然她犯谋杀罪而被判死刑,且即将处决,但她与耶稣和好了。故事提到另一个住在美国南部的女人,名叫谭波儿,她虽然没有被定罪,但心里却充满自我怨恨。她厌恶自己的婚姻,也厌恶自己的生命。她厌恶她自己。最后,这位既自由又富有的女人谭波儿来到那位贫穷、被定罪的女人南希面前,问她说:“你怎能如此安然?为什么你能拥有这份平安?”南茜回答说:“你不得不信,我已经与耶稣和好了。”南茜被带出去的时候,谭波儿转过身来,说:“如果没有人赦免我,我就注定要下地狱了。”

 

在文学作品中,我们再三看到,人无法除去自己的罪疚。你不可能用什么“使人忘记一切的灵丹妙药”去除掉自己的罪疚。你也不可能无意中碰见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并发现如果你救了他的命,你就会得到救赎。

 

“救赎”的意思是“付上赎价”。

 

圣经说:“我们藉这爱子得蒙救赎。”我请大家思考一下“救赎”这个词。“救赎”是什么意思呢?大体上说,“救赎”的意思是以一种普遍的方式去挽救、拯救。可是,“救赎”这个词在希腊文里的意思是“付上赎价,将被囚禁的人释放出来”。所有希腊文词典解释这个希腊文 lutron 的意思时都是指“赎价”。

 

你看,“救赎”的意思就是“赎价”,而“赎价”这个词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它指到有人被囚禁、被辖制、被奴役。另一方面,它指到我们可以透过交换,将那个人从奴役中拯救出来,这需要付上代价。

 

以往,在一些低成本制作的商业电影和电视剧中,总有以下这个老旧的情节:就是一个英雄和一个恶棍对决,那个恶棍力图打败那个英雄,于是掳去英雄的爱人,然后让人捎信,说:“你若不投降、归附我的权势,阿哈!这个人就遭殃了。”剧中的情节总是英雄自己出面,向恶棍投降,让爱人得到释放。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英雄就成为“救赎者”,成为“付上赎价的人”。因此,“救赎”这个词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有人被囚禁、被奴役;另一方面,有人透过交换,成为替代,付上代价。

 

明白“救赎”这个词的基督徒都知道,在耶稣基督所有的名号中,没有比“救赎主”这个名号更宝贵。如果你明白“救赎”这个词的真义,便知道它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现代人都不太愿意相信这两个道理。我在这个节目中讲述第一点,第二点则留待下一次再谈。

 

我们是被囚的,需要一位救赎主

 

现代人都不太愿意相信这两个道理。今天,我们来看第一点。很多人经常到教会聚会;不知何故,他们总是继续到教会去,总是继续到同一家教会聚会。他们到教会聚会,听了一些道理,并且继续回到那家教会去,然后说:“这很有意思!基督信仰很有意思;也许我需要基督信仰,也许我需要基督。”然而,你看自己是受害者,因此需要一位帮助者,这是一回事;而你看自己是被辖制、被捆绑、被囚禁、被定罪的罪人,因此需要一位救主,却是另一回事。

 

多年来,我曾辅导过许多人。在辅导的过程中,我总是听到受辅导的人这样说:“因为我受很多苦,所以我成为一个罪人。”可是,圣经说:“因为你是个罪人,所以你受苦。”到底是哪一个在先呢?我的意思是,首先,你需要救赎,需要有人付上赎价,这样你的罪才能得到赦免。你需要的不仅是一点小小的帮助而已。你已经被囚禁,你需要的不仅是一点小小的帮助,而是需要一位为你付上赎价的人。你需要一位救赎主。

 

我猜想在听众朋友当中有很多人会这样说:“你所说的许多道理我都蛮喜欢,可是,你往往说得太吓人、太严重了!你说得好像我们随时都会掉进地狱里。有人曾经对我说:“根据你的定义,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基督徒。”他们说:“根据你的定义,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重生得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基督徒。可是,我愿意承认我有缺点,我愿意承认有时我也会犯罪;但坦白说,我不觉得自己被捆绑,不觉得自己像个奴隶,不觉得自己被囚禁,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被定罪的罪人。”尽管你不觉得自己是那样,圣经却说你确实如此;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如果你深入地检视自己的经历,就会看到圣经所说的话千真万确。

 

人们不想听到有关基督信仰的第二件事就是:“你的罪孽是如此深重,除了耶稣基督为你死之外,就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你得救。”人们不想听到:“你是个被囚禁的人”这类的话;他们也不想听到:“耶稣必需流血以止息神的忿怒”这样的教义。

 

在重生之前,我我们都在律法之下

 

在这个节目中,我会讲论第一个问题,就是“救赎主”这个词的双重含义。圣经说,在重生之前,你是在律法之下。你是在律法之下,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是律法的奴隶。你被捆锁、被囚禁。无论你是否在教会长大,无论你是否笃信宗教,你都是律法的奴隶;你在律法之下,在律法的咒诅之下。

 

律法是什么?已制定的律法若没有注明惩罚,就不是律法了。如果一个政府制定了一条法例,规定企业不可污染环境,这条法例必须附加条款。例如,罚款是多少?是 5 元吗?还是500 万元?如果不附加这项条款,这条法例就毫无意义了。同样,律法必须加上咒诅,否则就算不上是律法。你听见了吗?如果律法没有加上咒诅,就不是律法了。今天,政府不会称那些条款为咒诅。当政府通过一条法例,它不会说:“企业犯了这条法例必要受咒诅,要罚款 500 万元。愿此咒诅临到你。”然而,他们所作的正是如此。律法总是带着咒诅,否则就不是律法。圣经说,在重生之前,人人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在某意义上,法律就是说:这个人违反了法律,法律向他要求赔偿。从客观上来说,你是在律法之下;从主观上来说,你也是在律法之下。

 

让我来解释一下。从客观上来说,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意味着触犯了神的律法。圣经中有十诫,也有两条最大的诫命,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你触犯了这些诫命,就是在神律法的咒诅之下。有人会说: “且慢,我一直想问这个问题,现在你提出来,那太好了。我很想知道,为什么神教导我们,别人得罪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饶恕他;然而,我们得罪了神,神却要我们承受永远的咒诅。这真的很不公平啊。你知道的,你看看圣经的教训,不管别人得罪你多少次,你都要饶恕他七十个七次。圣经又说,如果你只是违反律法一次,就只是一次,你就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这不公平啊!为什么神不能做到祂吩咐我们做的事呢?”过去我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直到我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神学观点,就是:我们不是神。

 

你看,别人可以用各种的方法对你个人造成伤害,比如他可以辱骂你,或者令你在朋友面前难堪。假如一个人拿着刀和枪向你冲过来,朝你的肩膀开了一枪,试图一刀捅死你,却不成功。你受伤被送进医院,然后你知道警员已经逮捕了那个人,把他关进监狱。如果你说:“可是,我已经原谅那个人了。我是基督徒,我已经原谅他了,所以你们不能逮捕他。”我不太清楚政府会根据哪条法例起诉那个人,但是我想要说明的是:那个人不仅对你个人造成伤害。他不仅对你个人作出冒犯,也违反了社会公义。

 

社会必需靠法律来约束公民,以防人们任意互相厮杀。社会必需有法纪,而法律是不可或缺的。你看,那个人不但攻击你,也攻击了整个社会实体。即使对你个人而言,你可以原谅他对你所造成的伤害,但是对社会而言,那是万恶不赦的行为,社会决不能姑息纵容违法行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一个社会总是不断地宽恕杀人犯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无法无天。针对公众和社会实体的违法行为是难以得到宽恕的。这不是千真万确吗?你可以随自己的意愿宽恕人,但是最终你必须维护法纪。

 

倘若你不遵守神的律法,不遵守十诫,不遵守最大的诫命,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神圣的律法是宇宙中的终极标准。你得承认,如果没有神圣的律法,如果没有绝对的标准,如果没有神圣律法的赐予者,如果没有神圣的审判者,谁能确保宇宙中的一切能按着公义而行呢?如果没有律法,如果没有神,如果没有审判者,那么,暴力、种族主义、压制也只是一些观念而已。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

 

如果真的没有神,如果真的没有神圣的律法,人死了就腐化,那意味着无论你是残暴不仁,抑或是慈悲良善的人都毫无分别,并且一切对与错、暴力、压迫、不公义的行为最终都只是主观看法而已。这意味着最终任何行为根本上都毫无分别。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过活,谁也不能——即使有人确信人类无法知道到底是否有神存在,人死了便一了百了,并没有神圣的律法存在——谁也不能这样过活。举例说,有人走过来对你说:“哦,我知道你相信一切事情都是相对的。你可能不大喜欢我将要做的事情——我要抢劫你的财物,但你却不可以说我这么做是不道德的。”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过活。

 

如果没有神圣的律法,宇宙就不会存在了。如果每个人都认定世上有绝对原则可依从,并以此信念去过每一天的生活,这样当你得罪神、违犯神的律法、违反神的道德律例,你所冒犯的不仅是祂个人,而是得罪了全宇宙中最为人认识的神。你不仅冒犯了社会实体,更冒犯了整个宇宙实体。社会难以宽恕违反地上法律的人,什至可以说几乎并不可能,因为违反地上法律的人若得到宽恕,便意味着整个社会实体都会崩溃。那么我们要得神的宽恕,就更是不可能了。

 

你明白了吗?针对宽恕而言,且让我存着敬畏的心来说这一句话:“要神宽恕我们,即使这不是祂所面对的最大问题,也必然是其中一个大难题。”神可以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可以说“要有水”,就有了水;神可以说“要有各样牲畜走兽”,就有各样牲畜走兽;神也可以说“要有男人和女人”,就有男人和女人。可是,神不能说“要有宽恕”。我们不能宽恕任何杀人犯,因为这样会使整个社会实体崩溃。同样,你不能宽恕违反神律法的人,因为他触犯的是神宇宙的律法。

 

你看到问题所在吗?如果你对这问题毫无洞察;如果你完全不明白对神而言,宽恕是极其困难的问题,以致祂必需花数千年去安排救赎计划,差祂的儿子来到世上,为世人死,付上罪债。如果你不理解这个真理,你总不会因福音而改变,也不会因基督信仰的信息而改变。有人会问:“既然神是满有慈爱的神,为什么祂不直截了当的赦免我们?这是因为神也是圣洁的神。如果祂不是圣洁的神,对宇宙、对你来说,还有什么盼望可言呢?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祂是圣洁的神,对我们这些罪人来说,又有什么盼望可言呢? 因此,你必须觉悟到,对神来说,宽恕是一个极大的难题;你也必须理解神有能力得胜地成就此事,这是何等荣耀和满有智慧的事;不然,当你看着十字架,你只会说:“这到底是什么回事?”这样,你总不会得着改变,也总不会得到宽恕。不仅如此,你也难以宽恕别人。当你看到神如此费尽心思为要成就这事,什至不惜将自己的儿子毫无保留地赐给我们,并且你看到耶稣如何甘愿受苦、受折磨、受死,便晓得这一切全都因为宽恕对神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问题。且让我这样说吧!如果你明白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了使我们得着宽恕,而甘愿承受这一切,那就让我们领受祂的宽恕吧。我们彼此之间的宽恕根本没有这么困难。

 

请听!要我宽恕别人,是一件很难的事;要你宽恕别人,也是一件很难的事。然而,比起神对我们的宽恕,其难度真是不可以相提并论。你看看神为了宽恕我们所做的一切!你看看神如何费尽心思为要成就这事!比起你宽恕你的弟兄姐妹或邻舍,那完全是天渊之别啊。但是你必须宽恕他们。你看看神为你所做的一切!你必须宽恕他人。这很难做到吗?要付出很多吗?你必须宽恕他人。

 

我们来看最后一点。在你信靠耶稣之前,从客观上来说,你是在律法之下。因为你违反了社会公义,所以你在律法之下,也就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任何一种罪都违犯了宇宙之主的律法,都是企图把神从宝座上拉下来。从客观上来说,你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不仅如此,从主观上来说,你也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你知道吗?你不是打从心底里知道你应该要完全的吗?是的,很多人都研究过这种情况:如果孩子年幼时出了问题,那么长大后他可能会变成极端的完美主义者、成瘾者或工作狂。

 

我们知道,如果父母离异,孩子会认为:“一定是我的错,一定是我有什么不好。”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孩子也会认为:“一定是我的错,一定是我有什么不好。”如果父母与孩子疏离,冷漠对待孩子,孩子立即会认为:“一定是我有什么不好!”我们知道这个情况,但是研究结果从来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孩子会草率地下这个愚蠢的结论呢?除非我们晓得圣经的话语是千真万确,就是在人的内心深处,在一切事物的背后,我们都亏欠了神,并没有完全顺从祂。我们清楚知道自己亏欠了神,我们应当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因为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的能力、我们的灵性全是神所赐的。这完全合情合理。

 

我们知道,我们应当遵守圣经中的金科玉律──你们要爱人如己,并且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任何人只要想一想这两条基本诫命,就心知肚明,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之所以如此轻易憎恨他人,如此容易变成完美主义者,是因为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我们都知道自己应该要完全。圣经说:“你们都知道!”罗马书 1 至 2 章说道:“你们知道你们应该要完全。”人们去找心理医生,设法说服自己不承认这个事实,但你仍然知道,你应该要完全。

 

对我们一些人来说,这个意念深深潜藏在心灵的深处,我们妥善地把它潜藏起来;但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个意念却常常显露出来,如同无法愈合的伤口。然而,你们那些似乎较为从容自若的人,可别嘲笑那些总是要得到赞许而无法自拔的人,因为我们其实并没有两样。缺乏爱心的父母并不能使孩子变成完美主义者,只是使情况加剧而已。缺乏爱心的父母并不能做成这种情况,只是揭露真相罢了!在这种景况下,人完全陷入绝境。我们清楚知道自己应该完全顺从神。有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这个认知潜藏在心灵的极深处;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个认知却被唤醒过来。

 

当我们思想圣经中的金科玉律,我们会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圣洁的事,也从来没有任何圣洁的思想;我们彻头彻尾亏欠了神,完全没有向神献上什么。然而,一旦这个意念唤醒你,你知道你首先会做什么吗?这种做法实在愚不可及。首先,你变得很虔诚,你寻找你自己的宗教信仰,竭尽所能找一家有最多规条的教会,你竭尽所能找一家最权威、最鼓吹律法主义的教会,并且积极参与其中,藉此来远离神,好让你可以自我防卫。你的良心深知自己应该完全,但却又做不到,所以你需要一位救赎主。因此,你尽力变得虔诚,为要将救赎主拒诸门外。

 

耶稣已付清罪债,我们乃在恩典之下

 

也许你们有些人来自极力主张律法主义与权威的教会背景,也有些人来自较自由开放的教会背景,但无论如何,我希望你们明白,除非你们意识到耶稣已经为你们付清了罪债,否则你们仍在律法之下。在《魔戒》这部小说里,故事描述其中一个人物经历许多苦难,每当我读到这个情节,我都会想到耶稣,而我内心的完美主义就得到满足。故事中的人物说:“我想不起食物的味道、想不起喝水的感觉、想不起风声、记不起花草树木的样子。我赤身露体、孤单一人在黑暗中,在我与那忿怒的烈焰之间没有任何遮掩。”当我明白耶稣为我所承受的一切,在我内心最深处的完美主义也得承认,那是我该承担的罪债,耶稣却为我还清了。一切罪都已经除去了,一切过犯都已经涂抹了。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说,你已经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了。

 

你知道吗?我是一个拘泥律法条文的完美主义者,或许你们当中有些人也是这样。我所经历最美的事情就是,直到我明白福音,我才意识到我根本没有能力遵守律法。我根本没有能力遵守律法。因为律法告诉我们,我们不但要有好行为,而且我们的好行为必需是从心底里为爱神而作的。对吧?是不是这样呢?  但直到我看到我无法借着遵守律法来满足神的心意,我才意识到我的一切好行为都是为了自己而作,不是为神而作。从前,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使自己感觉好一点,都是为了使自己在神面前蒙恩惠。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事去满足神的心意。我总是设法掩藏、设法对付我需要成为完全的那种感觉。我总是设法对付那种感觉。我每次遵守律法都是为了我自己。我也意识到,我不可能满足律法的要求。直到我接受基督为救主,我的好行为才是为神而作的。

 

除非你明白你不能透过好行为来救赎自己,不然,你不能为耶稣基督做任何事。然而,当你知道自己已经得救,当你知道自己已经蒙神接纳,当你知道自己已经在神的爱里蒙接纳,那么你的好行为就是为神而作,单单为祂而作,因为你的好行为是出于感恩的回应。除非我明白我自己根本没有能力遵守律法,不然,我就无法遵守律法。当我明白自己没有能力遵守律法,我人生第一次因为爱而去满足律法的要求,凭爱心行事。

 

不要试图用你自己的血汗去救赎自己。不要试图凭你自己的努力去救赎自己。要谦卑下来,起初是很困难的。要说出以下的话也并不容易:“你知道的,我曾经历过一段不敬虔的日子,到处犯罪;然后我充满罪疚感,于是有一段时期我变得很虔诚,我尽力去隐藏自己需要一位救赎主这种意识、隐藏自己无法做到完全这个感觉。但现在,我终于明白我必须接受基督作救主。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接受了基督作救主,其实原本我从来没有这样做。我只不过是再找多一个方法,将救赎主拒诸门外而已。我曾为耶稣奉献自己,且不断地奉献自己,却从来没有真正接受祂作救主。那只不过是另一次充满罪疚的经历罢了!如今我清楚明白我必需做什么了。”

 

那就去做吧!

 

让我们来把自己献给耶稣基督,并说:“救赎是在耶稣基督里,不是靠我自己。我们借着祂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着祂丰富的恩典。”

 

让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天父,我们赞美祢的圣名。求祢帮助我们享受祢所赐的救赎,也享受祢赐给我们的自由;我们所拥有的自由,不是去违反律法,而是因着祢所赐的救恩,如今我们有无比自由去遵守律法。主啊,我们感谢祢,祢向我们显明悔改的真义,也向我们显明祢赦罪的恩典,我们为此献上感恩。求主帮助我们,使我们因祢的恩典而欢喜快乐,靠着祢的恩典过每一天的生活,并在祢的恩典中得安息。我们这样祷告是奉耶稣的名祈求 ,阿们!

 

http://www.liangyou.net/files/media/share/article/gl/gl130804.pdf

分享文本到: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