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十年代,美国有一对来夫妇租了一辆车,要横过内华达沙漠到加州游玩。途中车坏了,更糟糕的是那个地方离开大路很远,看起来很多天都不会有别的车经过那个地方。
司机一天几次钻进车底,看来看去,左碰右碰,可是总是没有把车子修好。当时,烈日当空,老夫妇又渴又热,终于相继死了。
后来有勘察队来营救,他们发现夫妇都已死亡,而司机则非常虚脱,躺在车底,还有一丝气息。
为什么司机还能存活呢?后来他向警方交代原因:原来他一天有几次钻进车底,扭开水箱的盖子喝水箱里面的水,所以才不至于干渴致死。
到底司机有罪吗?(你们认为他有罪吗?)在法律上,不能判他有罪!因为他没有拿刀或枪或毒药来杀死这对夫妇。问题是,他明明知道那里有水喝,却蓄意隐瞒这个好消息,甚至眼巴巴的看着老夫妇干渴、脱水而死。道德上,司机是凶手!他,谋杀了这对夫妇!
转自:陈方牧师,《迈向全方位的人生》,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