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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20(马太·亨利)

第二十章

十诫的引言。(1,2)

第一部分的诫命。(3-11)

第二部分的诫命。(12-17)

百姓恐惧战兢。(18-21)

重申禁止拜偶像。(22-26)

 

#1,2神通过很多方式向人说话;通过良心,通过祂的旨意,通过祂的话语,对于这一切,我们都应仔细领受;但是,像神述说十诫这样的方式,却是从来未有。这一律法其实神以前就给了人,是写在人的心上的;但是,罪破坏了这律法,因此有必要让人们重新认识这律法。这律法是属灵上的,使人知道内心隐秘的想法、欲望和内心的倾向。其最根本的要求是爱,没有爱,表面的顺服只是一种虚伪。它要求完全的、持续不变的顺服;世界上没有一部法是允许人们违背自己的。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这律法的全部,如果谁犯了其中一条,他就要承担全部的罪,(雅各书2:10)。无论是在心里还是在行动上,无论在思想、言语还是行为中,有忽略或违背了任何一点,那就是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

 

#3-11十诫中的前四条,通常被称为第一部分,告诉我们对神的义务。这一切被放在首位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类在有邻居可以爱之前,已经有造物主可以爱了。一个人如果对神不忠,那么他也不可能会对他的弟兄真诚。第一条诫命是关于敬拜的对象,唯有耶和华神。崇拜任何受造之物都是被禁止的。无论什么是出于没有爱、没有感恩、没有敬畏或敬拜,那就是违背了这条诫命。无论你做什么,都应将荣耀完全归神。第二条诫命是关于我们应该怎样敬拜我的神。不论出于任何目的、采用任何形式,塑造或者描画神的形象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崇拜任何受造之物、偶像或图像的行为,也都是禁止的。但是,这条诫命的属灵内涵还要宽泛得多。一切的迷信行为都是禁止的,一切单纯凭人的想象来崇拜神的行为也都是禁止的。第三条诫命是关于敬拜神的举止的,要求尽可能虔诚、严肃。一切虚假的誓言都是禁止的。一切对神的轻佻呼求,一切世俗的赌咒,都是对这条诫命的严重违背。无论是在对神的话语或是属神的事物以及一切类似的事情上,触犯了这条诫命,那么他们就将失去祝福、荣耀和喜乐。神必不以妄称祂名的人为无罪。第四条诫命是以“纪念”(Remember)这个词起头的,这说明不是第一次命令,而是人们此先就知道的。七天中的一天要分别为圣。六天的时间被划拨给属世的事情,但同时也不能忽略侍奉神,不能忽略我们的灵魂。在六天里我们必须做完一切的工,不要把什么留到安息日去做。基督允许我们在安息日做必要的工作,进行施舍或者尽孝,因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2:27),但此外任何形式的奢侈、虚浮、放纵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做买卖、支付工钱、结账、文书往来、研究世俗的学问、无关紧要的拜访、旅行或者轻松的谈话,都是与将这一天分别为圣归神不相宜的。懒惰和好逸恶劳也许是肉体上的一种安息,但绝非属灵的安息。主的安息日,应该是脱下世俗的劳苦,在对神的侍奉中得享安息的日子。守这圣日的好处显示出了这条诫命的美好,因为这是有益于人类的健康和喜乐的,使人们有时间专门关心自己的灵魂。这一天是蒙祝福的,人们不仅被这一天所祝福,而且就在祝福里面。这里关于守圣日的祝福和说明,不仅仅是指着第七天说的,也是指着主日说的。

 

#12-17十诫第二部分,也就是后六条,陈述的是我们对自己以及他人所负有的义务,并解释了那条伟大的诫命:“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敬虔与诚实必须共存。第五条诫命是关于我们对我们的亲人所承担的义务。“当孝敬父母”,也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在我们的行为中要尊重父母;对父母符合律法的命令要顺服;他们什么时候叫你过来你就应该过来,他们什么时候打发你去哪里你就应该去,他们吩咐你做什么你就该去做,他们不许你做的事你就该接受节制;并且作为子女,从爱的原则出发,要充满乐意。此外,要服从他们的劝告和惩戒。要在一切的事上,尽可能使父母得安慰,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他们如果有需要,应该供养他们,我们的救主曾特地提到过这条诫命(马太福音15:4-6)。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在世上孝顺父母的人会有特别的祝福,而不孝顺父母的人则恰恰相反。第六条诫命要求我们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安全,就像尊重自己的一样。审判官及其下属,以及证人在作证时,都不可违背这条诫命。自卫是合法的;但是,防卫过当在人的法律面前虽然不会被认为是谋杀,在神面前却是会的。因为发怒或者醉酒而煽起的犯罪激情不能成其为借口;在决斗中发生的杀人是更大的罪,因为那是出于骄傲和仇恨的灵。一切的斗殴,无论是为了金钱还是名声,或者出于愤怒和恶意,都是违背了这条诫命,其中如果发生了流血事件,都视为杀人。教唆人犯罪,并导致被教唆者因而缩短寿命的,也应该被包括在杀人之中。因为不当的行为,使得父母、妻子或者其他亲人心碎甚而缩短寿命的,也是违背这条诫命的表现。这条诫命禁止一切的嫉妒、怨恨、厌憎和怒气,以及一切挑衅性的、侮辱性的语言。自杀行为也是被禁止的。这条诫命要求人们具有仁慈、忍耐、宽厚的灵。第七条诫命是关于贞洁问题的。我们应该像害怕身体遭受毁灭一样害怕自己的身体遭受玷污。无论什么,比如不洁净的图片、书本、交谈或其他类似的东西,如果使我们的思想被玷污,引起犯罪的激情,那么我们就是在这条诫命下失败了。第八条诫命也是关于爱的律法,要求我们尊重他人的财产。只要我们是通过诚实的途径,获得属于我们的那一份世上的财物,那么这就是神赐予我们的食物;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并且知足,以符合律法的方式使用这份财产,同时相信神必预备。利用他人的无知、不备或困窘,以及其他方式(来获取财物),虽然不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但在神面前也是违背了诫命。以国家名义的掠夺,虽然不受人间法律的制裁,但也会面临这条诫命的审判。欺骗公众,承担债务却不按期偿付,或者有意逃避清偿合法债务,奢侈浪费,非必要的情况下以慈善救济为生,这一切行为都等于在压榨穷人的收入;这些以及与这些类似的行为,都是违背了这条诫命。诫命要求我们,在对待世上的财物这个问题上,要勤俭知足,要做到己所欲之,施之于人。第九条诫命是关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邻居的名誉问题。这条诫命禁止我们以任何不实之词、谎言、似是而非的话或其他任何方式来算计、构陷、欺骗我们的邻居。不得以不义的话来中伤别人的名声。容忍他人做假见证陷害别人,或者在日常交谈中毁谤、中伤别人或说别人的流言蜚语,以及对别人做错的事情夸大其辞,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别人的声誉从而抬高自己,这一切都是不允许的。在各阶层的人中,这条诫命每天不知道要被破坏多少次!第十条诫命具有釜底抽薪的性质:你不可贪恋。其他的诫命禁止的是一切企图对我们邻居造成危害的欲望,而这一条诫命禁止一切会使我们获得满足的不当欲望。

 

#18-21这律法是如此宽泛,使我们无法度量;是如此属灵,使我们无可逃避;是如此合情合理,使我们无可挑剔;它将作为将来上帝审判的依据,也作为当下人行事的准则。当我们被这律法检验,我们应该发现我们的生命已经完成了超越。这神圣的律法和可怕的审判摆在我们面前,谁还能轻视基督的福音呢?我们对律法的知识,告诉我们需要悔改。在每一位信徒的心中,罪已经被废黜并钉上十字架,神的律法已经写在他心上,他已恢复神的形象。圣灵的功效使他能够憎恶罪并逃离罪,诚挚真实地喜爱并持守这律法;他也不会再停止悔改。

 

#22-26摩西进入幽暗之中,从这里一直到第23章结束,都是他在那里听到神说的,内容主要是对十诫的阐释。这些经文里记载的律法,主要是关于如何敬拜神的。神保证将以慈爱垂听以色列人的祈祷。在福音之下,人们被鼓励可以在任何地方祷告,无论何时神的子民以神的名聚集敬拜,神就在他们中间;祂将会临到他们中间,并赐福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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