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切的祭都要献在会幕门口。(1-9)
禁止食用血和自然死亡的动物。(10-16)
#1-9根据律法,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宰杀任何牛羊,都要将牛羊牵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牛羊的肉会返还给献上的人,作为平安祭的肉食用。当他们进入迦南之后,只有涉及正式的献祭时才这么做。如今,我们献上灵祭,就不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地方。我们不再在某个殿或祭坛献上供物,福音的团契也不是仅仅停留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心里,在圣灵里合一。基督就是我们的祭坛,是真正的帐幕,通过他神住在我们中间。在基督里,而且唯有在基督里,我们的祭物才得蒙神的悦纳。另立中保,另设祭坛,或者另设赎罪祭,那就等于另立别神。此外,尽管神乐意接受我们的家庭礼拜,但是,我们还是绝不可忽视在帐幕里的聚会。
#10-16这里再次确认了关于禁止吃血的律法。以色列人绝对不可以吃血。但这条律法是礼仪上的,如今不再生效;已经到来的实际已经成就了那些影儿(的预表)。动物的血已经不再作为赎价,唯有基督的血才能作为赎价,所以现在已经没有理由像那时的人一样守这条律法。现在,血已经允许作为我们身体的营养物品,它不再被指定为灵魂的赎罪祭物。现在,基督的血已经有效地成就了赎罪,因此,对基督的血,我们才应该十分注重,不要将基督的宝血视作寻常,或者心存轻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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