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21–4:8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著肉体得了什么呢?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上周我想给大家阐明的是,基督的死所解决的最深刻的问题,就是“上帝看起来似乎不公义”这个问题,因为上帝把许多配得咒诅的人的种种罪恶,都一笔勾销啦。整本旧约圣经都是一个见证,见证这位神乃是“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出34:6-7)。
并且我说过,我们从来都不会真切意识到这个问题,除非我们在对于罪与义的思考方式上,能够以上帝为中心。
罪(罗3:23)的主要意义,并不是对于某人所犯的罪行,而是对上帝犯了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人之所以会去犯罪,肯定是把世界上的某些事看得比上帝更有价值。也就是将神的荣耀看小了。它也是对上帝的名字的一种不尊重。
然而,神的义却是指上帝会委身于作那些最终是正确的事情——亦即,维护他名的荣誉,以及高举他的荣耀之价值。义乃是罪的对立面。罪表现为敌对神的言行,从而贬低神的价值;而义则以行神所喜悦的,彰显出神的价值。
所以,当上帝轻易放过或忽视了罪,让罪人们不用受到刑罚就溜之大吉,那么他好像看起来有些不公义了。他似乎是在说:对于我之价值的亵慢是没有关系的;对于我之荣耀的贬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羞辱我的名也无所谓。假如这是真的,上帝就的确是不公义的啦。这样,我们也就毫无盼望可言。
但是上帝并没有让此事为真。他把自己的儿子推上前台,就是耶稣基督,借助于死亡,他要来显明上帝乃是义的。神的儿子之死,乃是一个宣告,宣告的是上帝给他的荣耀所摆放的价值,以及他对于罪所采取的憎恶立场,以及他对于罪人所怀的慈爱。
有另外一个词汇,是用来表达上帝对于罪的赦免的,虽然这使得上帝看起来好像不公义。这个词汇就是“称义”——不敬虔之人的称义(罗4:5)。那就是我今天要来讲述的。并且,不仅仅是说,上帝赦免了那很久以前所犯的诸般罪恶,而且他也赦免了他的百姓刚刚在昨天所犯下的罪,以及今天早上所犯的罪,甚至是明天将会犯的罪。
26节说,当耶稣死亡之时,发生了两件事——而不只是一件事。“好在今时(借着基督的死)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上帝已经被显明是义的,并且信主的人也都被称为义了。
现在,我不希望今天把焦点放在那个使我们得到称义的主观方面的信心之行动上。我想要把焦点放在上帝在称义这个事件里那客观方面的工作上。因为我认为,如果我们聚焦在这个伟大的工作上——也就是上帝所作的而不是我们所作的——我们就会找到那个信心,也就是可以获得称义的信心,并让这信心在我们的内心如涌泉般丰富。
对于那些因着信靠耶稣而获得这份礼物的人,称义,就意味着四件事情,我们逐一来看看。
首先,被称义指的是从我们所有的罪当中都被赦免了。
所有的罪——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
看看《罗马书》4:5-8,在那里保罗借着对旧约圣经的引用,把称义的真理向我们逐层分解。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这就是整个称义教义的核心内容。请好好珍惜7-8节当中的这三个奇妙的短语:“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主不算为有罪的。”
请注意,保罗并没有把饶恕局限于我们在信主之前所犯下的那些罪——好像你过去的罪可以得着赦免,但是你在将来却要小心了,别被抓住把柄。保罗并没有提到有这样的局限性。这个因着称义而来的祝福,就是让诸多罪孽得着赦免,让各样的罪恶得着遮盖,并且“主不算我们为有罪了(参照英文圣经的译本)。”这个说法被提出来的方式,乃是非常绝对的,也并不考虑一个人是否有资格。
因为基督承担了我们的罪和疚
我们怎么能够做到呢?《罗马书》3:24说,我们之被称义,乃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救赎”这个词的意思是,从某些捆绑或者监禁当中获得释放、解脱、松绑等等。所以这里的要点就是,当耶稣替我们死了,他就从我们的罪之监牢里释放了我们,使我们得以自由。他把那辖制我们,让我们处于罪咎的咒诅之下的捆绑,给松开了。
保罗在《加拉太书》3:13那里说,“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彼得也说(彼前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就像以赛亚说,“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53:6)。
因此,称义——就是罪之被赦免——临到我们,乃是因为基督背负了我们的罪,承担了我们的咒诅,接受了我们的罪咎,好叫我们从定罪与咒诅中被释放。这就是我们“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而称义的意思所在。我们从罪恶的刑罚当中被解救出来,乃是因为他承担了这些罪的刑罚。
基督只一次受苦
请在这里做个记号:他只是一次受苦。他并没有在主的圣餐或弥撒当中一次又一次被献祭,好像他的第一次牺牲不足够似的。《希伯来书》9:26说,“但如今 [基督] 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参见来7:27)。并且在9:12又一次提到,“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这是至关重要的,好叫我们清楚把握上帝替我们在十字架上所成之事的荣耀。
你是否看到了其中的联系,就是基督一次性的永远有效的死亡,与你一切的罪并神子民一切的罪的总和,这两者之间的那个联系?基督替他所有的百姓所除去的,不是某些罪,或是某类的罪,或仅仅是过往的罪,而是一切罪,并且是绝对的永远的除净了罪。
因此,在称义里面所包含的赦免,乃是指我们一切的罪都得着赦免了,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的罪。那就是基督死时发生的事情。
被称为义的意思就是,被算为义,且是借着把神的义添加到我们身上,或者说把它算为我们的。
仅仅罪被赦了,我们依然在上帝面前毫无地位。所以,上帝不仅仅是把我们的罪挪走了,而且又算我们为义,并且让我们以合宜的方式站立在他的面前。他乃是把他自己的义赐给了我们。
因着在耶稣里的信心而得的神的义
看一下三章21-22节。保罗刚刚在前面的20节说到,从没有人能借着遵行律法称义。你若想靠着律法主义式的奋斗,来赢得在上帝面前的合宜地位,绝对是白费力气的。接着他才说(为了告诉我们称义是如何实现的),“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因此,尽管没有人能够靠着遵行律法而称义,却有一个神的义,是你能够获得的,就是借着对耶稣基督的信靠。这就是我所说的意思,亦即,当我说,被称义的意思其实是被算为义。借着信心,上帝的义就被数算为我们的义了。
当耶稣为了显明神的义而死去的时候,正如我们在上星期的25-26节所看到的,他就把那个义作为礼物,赐给罪人。假如基督没有死(他的死,表明了上帝在赦免罪的时候,乃是公义的),那么唯一能够彰显神的公义的方式,就是要让我们被定罪、被咒诅。但是,基督诚然是死了。于是现在,神的义对于那些相信的人,就不再是一个咒诅,而是一个生命的礼物了。
哥林多后书5:21
《哥林多后书》5:21是最激动人心的经句之一,涉及到归算的义,这个伟大的礼物。“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基督原是不知罪的。他乃是一个完美的人。他从没犯过罪。他的一生完全为上帝的荣耀而活,他的死亦然。他是一个义人。我们呢,在另一方面,却都犯了罪。我们都轻看了上帝的荣耀。我们都是不义的。
然而神,既然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耶稣里拣选了我们,就命定了会有一个奇妙莫名的交换:他会让基督成为罪——不是罪人而是罪——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咎,我们的刑罚,我们的远离神,我们的不义,等等。而且,他又把神的义,也就是基督已经赫然维护了的,让我们来接受、批戴、并且拥有,就像基督承担了我们的罪那样,照着同样的方式。
这里的要点,不是说基督在道德方面成了一个罪人,而我们成了义人;要点在于,基督承担了一个外来的罪,并且因之受苦,而我们则接受了一个外来的义,并且因此而得生。
称义在成圣之前
你一定要看清这个独立于我们之外的客观事实。这还不是“成圣”的事实——成圣指的是在我们的思想、情感、和生活方式上,都不断拥有道德方面的义的这个实际过程——那也是神所赐的(三个星期后我们就看明白这些了)。但是,成圣却是以称义为基础的。在我们当中,若有任何人在真正的福音进程方面取得进展,成就部分的义,这之前必须相信,我们已经是在全部的程度上,被算为义了。或者换个方式来说,那唯一的,你能够靠着上帝的大能来克服的罪,哪怕只是部分程度的克服,就必然是一个神已经赦免了的罪。那份伟大的称义之礼物,是在成圣之前面给你的,它也使成圣的进程成为可能。
被称义,就意味着被神所爱,并且被神以恩典相待了。
基督证实了上帝对我们之爱的份量
如果上帝不爱你,那么他儿子的死就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正因为爱你,他才要来赦免你的罪,甚至使他自己看起来好像不义了。假如不爱你,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方式来解决罪的问题——给我们定罪,让我们灭亡。那样他的公义将得着维护。但是,神没有那么做。而这里面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爱你。
这在《罗马书》5:6-8那里被最美丽地描画出来了。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上帝借着他儿子的死所证实的,不仅仅是关于他的义的真理,更是关于他的爱的份量。
上帝白白的礼物
在《罗马书》3:24,保罗说,我们乃是“蒙神的恩典,白白的称义。”上帝对于罪人的爱,满溢出来,就是那些恩典的礼物——不是因我们的行为或者我们的价值,而是从上帝那丰盛的良善而来的诸般礼物。
罪行得着赦免以及神的义,都是白白的礼物。这就意味着我们不用付什么代价,因为基督已经付出了一切。这不能借着善行而赢取,也不能从父母祖宗继承,也不是靠着圣礼而获取。乃是免费的,是靠着信心而领受的。
《罗马书》5:17如此说: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罪行得着赦免以及神的义,都是白白的礼物,且是本乎恩典的,是从上帝的爱那里流淌出来的。
被称义,指的就是罪被赦免,被算为义,也就是被上帝所疼爱了。
最后,被称义指的是被神所保守,直到永远。
这是个登峰造极的祝福。保罗在《罗马书》8:30把它宣告出来了。“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如果你是称义了的,你就一定会得着荣耀。你将拥有那将来世代的荣耀,并且在喜乐与圣洁当中,永永远远地与神同住。为什么我们对此有这样的确信呢?
这很确定,因为上帝的儿子之死,及其果效,乃是客观、真实、确定无疑的,对于神的百姓来说,也是无往而不胜的。它所达成的,就是永远达成了。基督宝血的果效,绝不是变幻无常的——一会儿得救,一会儿又失丧了,又得救了,却又灭亡了。
这就是32节的观点,“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也就是说,他难道不也是要我们得着荣耀吗!是的!那使得我们的称义有把握的,同一个祭物,照样使我们的得荣耀有了确据。
如果你今天早上以一个被称义者的身份站在这里,你就已经摆脱了任何的起诉与定罪。33节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你看明白这个要点了吗:假如上帝已经借着他儿子的死,使你称义了,就再也没有人——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或是地底下的——再没有人能够跟你作对,要控告你任何的事了。而且,你必然是要得着荣耀的。
为什么?是因为你没有罪吗?不是的。是因为你已经被基督的宝血称义了。
作者:约翰·派博.©渴慕神.网址:http://zh.desiringgod.org/resource-library/sermons/god-justified-the-ungodly